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主引擎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亦是中国加速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数字经济对社会生产带来的效率、动力、分配方式变革,都深刻影响着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高质量的物质、精神富裕和全面发展离不开对创新能力的充分激活和对创新成果的有效利用。
5月13日,“数字经济与创新的包容性增长”学术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来自政学研多领域的嘉宾就“数字经济和创新的包容性增长”议题的探索和推进展开分享与研讨。
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
在社会科学领域,数字经济对社会整体在信息获取方式、收入、理念等方面产生的作用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以“数字鸿沟”为主张的学术观点认为,信息技术获取与应用能力水平差异将导致个体、群体、城乡乃至国家层面的信息落差及贫富分化,其实质是信息时代的社会公正问题;而持“数字普惠”视角的学术观点则认为,数字化提升了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有助于社会整体受益于技术进步带来的发展红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展不平衡问题,缩小了收入差距。
此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并非简单的扩大或缩小,而是一种复杂的非线性关系,有研究成果显示,互联网普及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呈现“倒U型”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包容性创新与创新的包容性作为衡量数字技术普惠性的重要视角,在相关学术文献中被广泛关注与提及。作为推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激活发展潜力的重要维度,包容性创新旨在促进技术和创新诀窍在更广泛的人群中利用,为社会底层群体、弱势群体创造更加平等的机会,弥合群体间财富差距。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沈开艳在研讨会致辞中表示,在全球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展和我国积极推动数字中国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催生了一大批包容性创新,这些创新关注低收入和数字能力弱群体、欠发达的地区,为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机遇。
“发展数字经济是中国在全球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方式,其中数字金融的普惠性特征,有助于共同富裕在家庭金融投资维度的实现。”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张勋在研讨会报告中指出,数字经济尤其是数字金融的发展,在创造就业、倒逼利率市场化、投资机会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有助于实现收入和财富的均等化。
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的数字金融显著提升了家庭收入,尤其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且数字金融在欠发达地区发展速度更快,显著提升了家庭收入,进而促进了包容性增长。
具体而言,数字金融的发展促进了家庭金融投资的需求侧机制变革:一方面,数字金融降低了金融交易主体的信息搜索与匹配成本,使得投资流程简便化,在降低金融知识要求的同时提升了家庭金融投资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各类数字化应用在大众社会生活中的广泛普及,居民对数字平台的使用也推动了其对数字金融信任的建立,进而提升对平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承担水平,促进金融投资。
“从宏观角度来看,数字金融还联通了银行间市场。”张勋提到,通过投资居民以往较难接触的银行间市场,数字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垄断收益,提升了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格局,实现微观层面居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
但需要注意的是,某种程度上金融利润因风险而生,数字金融的发展是否会使得居民进入风险更高的金融产品,相较于专业金融机构,如何避免缺乏风险精准控制知识和能力的居民在参与数字金融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需要在推动数字金融发展进程中进一步厘清。
对此张勋表示,当前数字经济对家庭投资收益和共同富裕提升一定程度上来源于投资便利度的提升,和银行部分退出了低风险低收益的垄断市场。其主要表现是,研究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互联网理财,但并未同等促进股票投资。
而防止数字金融发展越过个人所能控制的金融风险边界,一方面需要加强对两项财产性收入外部条件的重视:一是居民金融素养的提升,二是监管明确划定数字金融边界,设置相应的准入名单。
创新与增长
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在于解决普遍增长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本次研讨会上多位发言嘉宾提出,如何吸纳更大范围的中小企业、一二三产从业者参与到国家创新体系中,是兼具技术性与共享性特征的数字经济在创新的包容性增长层面可发挥的优势。
“工业时代解决的是效率问题,将生产环节扁平化以提升效率,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要做的是适当拉长链条,让不同经济体在产业链条中实现价值增值。”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大数据处)副处长山栋明博士在题为“与数字经济的大航海时代同行——穿越迷雾跨越陷阱”的演讲中,列举了数字经济在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的具体应用情景案例。
借由案例实践总结而来的数字化经验,山栋明表示,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实践的初心是企业的提质增效降本减存,是提升市民对数字社会的体验感。
以第二产业数字化转型为例,数字化转型并不意味着对人的全面替代,其核心是“将正确的数据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传递到正确的人或设备”,而实现上述目标不仅需要算技术账,更要算经济账。
但山栋明也指出,转型不是转行,创新来源于逻辑的打破、把握和洞悉,要警惕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中等转型陷阱,例如企业脱离主业陷入唯智能论的技术陷阱,转型中脱离真实市场需求与真实体验的需求陷阱,因未合理区分“应联应汇”数据导致大量数字化杂音的大而全陷阱等。
实践层面的数字化转型探索,离不开宏观环境的制度性支撑。当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其本质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还需打通市场机制中抑制创新包容性增长的因素。
南京财经大学国贸学院院长余泳泽聚焦数字经济所依托的创新技术问题,从以市场换技术到以市场创造技术的发展理念引导下,分享了对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带来创新效应的研究成果。
研究结果显示,市场规模能够显著促进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应用型创新的增长,且同样能够促进以专利宽度和专利引用为代表的创新质量增长。过去,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状态导致了“卡脖子”等问题,未来则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克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制度性阻碍,实现“以市场创造技术”。
余泳泽表示,从政策层面,应采取破除国内市场分割、大力推动互联网技术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等措施,以应用型创新为纽带,带动基础技术研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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