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数字时代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革命性关键要素。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推动数字化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进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数字化安全发展新阶段。我国是数据要素禀赋较为丰富的国家,数据总量约占全球的20%。数字化发展呈现出“互联、物联、数联”三期叠加、融合发展的整体态势,互联业态充分发展、物联业态方兴未艾、数联业态待开新局。大型互联网平台积累了海量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移动物联设备连接数超过10亿个,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然而,我国的大数据业务仍然存在供求失配、模式匮乏、安全风险凸显等问题,制约着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亟待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去年出台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等。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推动数字化高质量安全发展,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政策法规为依归、技术创新为特征、绿色发展为目标、数字要素为核心、安全可信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要立足健全壮大国内要素市场,坚持政策指导、需求牵引、迭代发展、持续运营,遵循数据产品化、产品标准化,创新体制机制,聚焦数字化转型升级,完善数字资产交易运营规制,逐步扩充数字场景,发展形成区域市场和国内统一市场。通过国内市场培育,建立数据要素目录,扩大基础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推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打通产业链和供应链。
其次,要着力破解制约要素市场化的主要矛盾,如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保护、数据确权、隐私安全等瓶颈制约。要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配套措施和数据资产化进程,构建数据治理监管体系,使数据要素充分参与市场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由于数据要素具有信息资源原生态、生产资料使用态和数字资产价值态等三种形态,世界各国高度关注数据要素跨境流动的战略意义。应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坚持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国内统一市场的基础上,加强数据安全评估,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作者为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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