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数字经济立法,就是为广州经济的未来立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条例》描绘了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蓝图,是广州市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广州市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5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条例内容,公布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
在数字化时代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广州市人大2021年重点立法项目,自启动以来,先后组织立法调研50余场,形成36篇专题调研报告和170余万字的参阅材料,历时一年有余。
“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是广州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客观需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廖荣辉表示,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探索,以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形式,鼓励、引导、包容、审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华南理工大学博导、广州数字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振刚表示,数字经济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据显示,2020年世界47个主要国家GDP同比降低了2.8个百分点,而数字经济同比增长了3个百分点。这一降一升,体现了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表示,《条例》内容契合广州实际,提出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进行传统本土品牌、老字号的数字化推广,“以法治力量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在数字化时代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打造“万千百”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胡志刚透露,广州将加快制定《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市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前沿科技、产业升级、应用赋能、人才培养聚集、合作交流等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多提破解问题之策。开展数字经济评价,探索与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重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对比分析,合理化构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为保障《条例》的实施,广州将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制度政策供给,聚焦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需制定出台更多利企惠企政策,逐步形成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同时,将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数字经济发展核心技术攻关、数字新基建、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强化政府采购对数字技术创新产品、设备、服务的首购首用;完善数字金融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体系;建立发布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分布图,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
为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广州将坚持产业第一,高位推进链长制,以“一链一策”“一企一案”的灵活政策,推动“链主”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打造软件和信创、超高清视频、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万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重点产业链场景。目前,天河区正推动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广东分院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广东分中心建设;黄埔区加快布局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等制造型项目,构建“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终端应用”一体化模式;海珠区大力推动算法高端资源集聚,建设琶洲“智算中心”;增城区发挥工信部电子五所“设计仿真工业软件适配验证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工业软件生态城。
拆解《条例》所列项目“包干到具体部门”
胡志刚介绍,为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动调整广州市加快数字化及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增设“数字经济发展办公室”,协调解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同时,全面梳理《条例》中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安排,编制形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工作任务分工表》。
围绕《条例》规定内容所涉及的44家市有关单位和11个区人民政府以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职责,筛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单位,整理其主要职责和要求。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梳理《条例》涉及的第一批(2021—2023年)重要制度和机制落实、重点产业的集聚发展、重点平台的建设,共有74个项目,其中重要制度共48项(含2021年印发26项),重点产业集聚区(园区)9项,重点平台建设共17项,编制形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重点工作(2021—2023年)一览表》。记者翻阅后发现,每一个项目都列明在《条例》第几条,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情况,并写明完成时限。例如: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建设“琶洲算谷”若干促进措施》位于条例第十四条,责任单位为海珠区政府,具体工作为“大力推动算法高端资源在琶洲集聚,助力琶洲打造成为全国算法产业发展高地”等,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
广州开放1200多个公共数据集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表示,广州正加快打造逻辑统一、多点联动的城市大数据平台,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在数据汇聚方面,已汇集5400多个主题、300多亿条数据,数据挂接率、规范率、鲜活率均居全省前列。数据共享方面,广州简化了各部门数据申请流程,提升了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日均交换数据量超9200万条。数据开放方面,广州组织各区、各部门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开放1200多个公共数据集,数据总量超过1.5亿条。
作为全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地市,广州的政数部门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构建了覆盖6个区、21个市直部门以及6家公共企事业单位的首席数据官队伍,并在人才培养、数据融合应用、数据流通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接下来,广州政数部门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梁文谦表示。
在“管好”数据上,市政数局按照“一数一源”原则,明确数据采集责任部门,从源头上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深入推进数据资产凭证生成、存储、归集、流转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资产转化。
在“用好”数据上,一方面,研究建立“政务版自然人数据空间”,在部分区试点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另一方面,探索医保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市民可在门诊缴费、住院押金等场景中,授权数据需求单位调用本人的参保地点、参保状态等数据,提升就诊便利度。
在数据流通交易上,深入探索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方式,确保数据可信传输。同时,积极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数据交易新生态新模式。
广州多项成果亮相国家“十三五”科创成就展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处长丁禹表示,广州已有6家企业获批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数量占全省一半。此外,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累计部署19个研究中心,成功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在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广州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通信与网络、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智能网联汽车等数字经济领域,多项成果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
在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方面,目前广州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语言识别、图像识别、机器人、无人机等细分领域市场上具备较强实力,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广州出台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强基、攻关、赋能、固本、创优”5大工程,全面推进前沿技术攻关、应用场景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人才集聚等工作。
建设广州公共算力中心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郭明富表示,海珠区正在琶洲重点谋划推动算法产业发展,通过“八个一”举措加快推进“琶洲算谷”建设。其中,将组建琶洲算法产业联盟。目前联盟组建完毕,百度、阿里云、唯品会、商汤科技、佳都科技、广东浪潮等算法领域知名企业均已加入,可以链接联盟成员在算法领域的种子项目、投融资、业务场景等资源。还包括组建算法产业中心、出台算法产业政策、认定一批算法产业基地等。
“将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投资布局,加快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跃珍表示,作为人工智能及软件和信创产业链主单位,广州无线电集团已经初步完成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数字经济核心要素和在专用和民用场景的全面布局。其中,在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助力广州市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做好“人工智能产业链”以及“软件和信创产业链”两条产业链主单位的工作,协助开展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承接并开展广州公共算力中心建设,为广州数字经济打造“数字底座”和“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和集聚发展。
《条例》亮点解读
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条例》规定:一是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推动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二是强化规则、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理论研究,推动数字技术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发展。三是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鼓励与支持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八大领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发展。
放大数字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为发挥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带动作用,《条例》分别对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四大传统产业数字化作了规定:一是明确四大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要求。强化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筑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数字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二是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动产业集群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推进商业、金融、物流、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服务业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为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条例》规定:一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绿色节能的算力中心体系。二是建立跨行业技术基础设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建立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三是加快交通、能源、环保、地下市政等城市公共设施的数字化转型。
建立完善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释放数据要素改革红利
为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培育资源配置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条例》规定:一是加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政企合作的数据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实行公共数据统一目录管理、分类分级管理。二是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推动公共数据最大限度开放利用。构建数据要素资源流通运营服务体系。
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提高现代化治理效能
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之举。《条例》对城市治理数字化作了规定:一是强化精细高效的数字治理综合能力。明确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推动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开拓数字时代城市治理新模式。
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
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等配套政策支持。《条例》对发展环境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落实资金和用地支持措施。二是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三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和运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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