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这是党和国家对信息时代作出的明确回应。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更是凸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能否深刻把握大数据时代的社会运行规律、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优化政府运行流程,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加强统筹规划,消弭数据孤岛。各类数据的采集、分析、治理、建模和可视化输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大数据治理体系的建构,更是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必须加强统筹规划。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可以牵头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地方大数据、云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内部、上下级政府之间和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数据共享。各类数据平台要进行整合、联动,不同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和支持,打破数据壁垒,共享各方面的数据信息。通过上述措施真正实现府际协同,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整合性地方治理体系,达到一体化治理。这意味着,大数据驱动的地方政府治理不仅是技术治理的强化,而且是政府权力运行的进一步规范化。
第二,提升大数据集成,推动政府流程再造。通过数据的高度集成来为流程再造创造更为扎实的条件和基础,数据的产生机制要与政府的管理流程高度结合。对于政府而言,各类社会治理信息的采集、大数据集成等都是漫长的过程。地方政府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比如理清各个部门的主要数据来源,确定产生重要数据信息的渠道,选定大数据平台的网络载体以及将地方政府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信息进行数字化等。政府运作的过程成为数据信息搜集、流动和集成的过程,而大数据的产生和集成又可以大幅度降低治理成本。
第三,树立大数据思维,推动地方政府创新。地方政府必须树立大数据思维,强化大数据使用意识,以大数据推动地方政府创新。在研判、决策、治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主官都应该强化大数据意识。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产生和采集数据,这些海量的数据就是决策的数据来源,在之后的社会治理中再运用这些大数据。通过这种滚雪球的方式,数据规模将不断扩大,进而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日益扎实的数据基础。
第四,加强主干数据库建设,带动平行功能拓展。我国政府大数据建设规模庞大,需要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可参考一些商业APP的发展模式,先重点建设主要的数据生产环节,再不断拓展平行功能。比如,可以逐步谋划建设一个国家治理APP,依托于行政体系运作,以该APP为支撑,逐步将其他地方治理APP或者终端联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强地方政府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其大数据运用能力。
第五,吸纳社会力量,汇聚大数据建设合力。一方面,大力吸纳专业人才参与,利用专业技术服务于地方政府大数据建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提升治理能力。
第六,恪守技术伦理,把握大数据治理红线。毋庸置疑,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治理必须直面网络和数据安全问题。部分数据关乎国家安全,必须严格保密,避免系统性的治理风险。在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中,可以按照数据涉密程度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确保所有数据都用于公共利益,严禁数据贩卖;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数据安全法制保障。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都已经高度数字化,整个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治理的关键在于把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过程数字化,由此产生海量的数据,服务于社会运行和社会治理,从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现代国家治理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构建数字政府治理体系,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减少基层形式主义,让基层治理现代化真正落地,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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