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行动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行动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推动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工作,现制定行动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福州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深化国内外交流合作,协同国内外城市积极践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新城市议程》,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可持续发展。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进一步推动经济建设,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大力度建设“数字福州”和“海上福州”,实现高质量发展。
——环境治理成绩显著。做好自然生态保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配置,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少地区间和人群间差距,关注弱势群体,保障社会公平,打造更加包容安全的社区,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到2030年,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打造可持续发展福州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各年龄段人群的福祉
1.大力推进健康福州行动。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构建全龄友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发展普惠式托育服务和社区养老,加快养老托育从业人才培养,实施银发经济培育行动,弘扬健康生活方式,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持续扩大各年龄段人群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城乡建设局)
(二)确保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让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
4.构建优质均衡的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终身学习氛围,构建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5.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各类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权利,建立和改善兼顾弱势群体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无暴力、包容的学习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残联)
(三)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
6.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降低针对妇女的歧视、暴力行为,实现村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全覆盖。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管理层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建设女性创业创新实践基地,依托“福州市巾帼数字学院”等平台,为女性提供高水平、全方位教学培训服务,促进女性就业创业,扎实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妇联)
7.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完善保障儿童权利政策体系,提高儿童医疗保障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男女性别平等,提高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四)为所有人提供水和环境卫生并对其进行可持续管理
8.全面推进全域治水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新格局,创新制度机制,增强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推动河湖功能可持续利用,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实施七大行动,促进人水和谐共生。(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9.全面推动城市饮用水高质量发展。开展水质提升行动,形成与可持续发展城市相匹配的城市供水能力。深化智慧水务建设,健全供水生产全流程、供水管网全覆盖的智能监测系统,严格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10.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推动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区域全面落实每日“两机扫、两冲洗、两降尘”,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快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基地化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置终端优化提升和规范化运营。(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五)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11.构建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重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促进对能源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完善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2.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系统向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发展,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比重,建设智能高效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13.强化节能降碳。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推动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六)促进持久、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人人获得体面工作
14.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培育壮大先进绿色制造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15.实施普惠金融政策。增加微型和中小型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持续畅通政金企交流渠道,推动优质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深度挖掘闽都文化内涵,以全域生态理念增强发展动能,积极拓展文旅融合发展路径,打造千亿文旅产业,不断丰富文旅新场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促进地方文化和旅游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17.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推进深化“好年华聚福州”等引才活动,不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加大权益保障力度,优化权益保障服务,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8.强化职工保障服务。构建“一站式”工会稳岗就业帮扶体系,打造数据融合、覆盖全市、高度黏性的“一站式”职工服务网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为所有职工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七)建造具备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促进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工业化,推动创新
19.持续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扩大现代综合交通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功能,推行以改革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逐步提升城乡交通品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20.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能力,构建“堤库结合、蓄泄兼施、调控自如”的流域、区域、城市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格局,进一步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进城市水安全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21.加强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优化多水源地应急供水格局,提升全市供水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实现山海统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22.加强城市天然气设施建设。实施城市门站气源连接线工程,不断完善天然气供气系统,形成多个天然气气源点联网供气,建立完备的智慧燃气系统,实现对燃气设施运行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高供气应急保障能力和安全可靠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23.深化产学研融合。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进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研究,鼓励校企合作,强化高等院校、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工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八)建设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和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
24.加强住房保障系统建设。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打造居民家门口的“幸福圈”。(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25.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推动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完善公共建筑限额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有力减少建筑碳排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26.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提升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增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
27.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积极推动三坊七巷、“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福州)史迹”、“自强运动工业遗迹:中国传统社会迈入近代化的摇篮(船政文化史迹)”、闽江河口湿地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工作。(牵头单位:市文物局、市林业局)
28.构建全龄友好型绿色公共空间。推进生态空间网络连通,加快三江口植物园等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绿色普惠共享。(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
29.强化环境污染治理。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优先分类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提升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废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
30.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健全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和步行系统协调发展的绿色出行网络,加快地铁线路、缓堵工程建设,构建与出行距离相适应的绿色交通发展模式,提倡绿色出行,加强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宣传,增强全民节约、低碳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31.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有关产品,加快建立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制度,支持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并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工作,营造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环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2.加强对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减少粮食各环节的损耗,推进老、旧粮库的迁建、绿色仓储技术改造升级和智慧粮库建设,加快推动绿色储粮和科学保粮技术运用,实现储粮高质量、低污染、低损耗目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33.加大新技术研发力度。瞄准国际前沿和市场需求推进技术创新,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究开发活动,培育和壮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推动无淡化海水制氢技术更加成熟、更加市场化,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采用更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
34.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碳排放控制制度,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促进工业、建筑、交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35.优化完善气象监测网络。构建重大气象灾害精细化指标体系,强化气候资源评估业务体系和支撑能力建设,增强天气监测预警和气象灾害风险防控能力,为建立健全防、抗、救一体的灾害应对机制提供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36.推进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支持重点领域绿色金融需求,从战略高度把绿色金融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主动激发绿色产品服务创新潜力,拓宽绿色融资渠道,打造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扎实推进金融支持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7.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气候变化相关常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强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气候变化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众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38.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海上福州”战略,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每年谋划生成一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海洋优质项目落地实施,高标准打造海洋科创平台,做大做强福州海洋研究院,不断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39.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深入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构建集海岸防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一体的海岸带生态安全新格局,强化涉海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提升,以科技创新驱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
40.积极搭建海洋合作平台。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印尼“两国双园”等优势,构建便捷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国内先进的开放型制度体系和科创产业体系,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合作共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外事办、市商务局)
(十二)保护、恢复和促进可持续利用陆地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森林,防治荒漠化,制止和扭转土地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41.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打造独具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特色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模式,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实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紧紧守牢耕地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42.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建立落实自然保护地常态化联合监管体制机制,制定福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规划与行动计划,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协调机制,配合上级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和观测样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加强执行手段,重振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
43.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参与世界城市大会、世界城市日等活动,积极承办国际论坛和会议,强化地方可持续发展研究,与全球其他城市携手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议程。(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外事办、福州冶城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联盟秘书处,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承接住建部有关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工作、联合国人居署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新城市议程》落实、协助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开展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颁发等相关工作,在住建部、联合国人居署授权下,开展对外交流推介活动等。
(二)健全研究机构。成立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可持续发展研究相关工作,包括协助政府起草可持续发展白皮书、汇集可持续发展示范案例、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定期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及国内外交流等研究工作。
(三)加强资金支持。支持创新可持续发展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做大做强可持续投融资主体,加大专项债等资金申请力度。鼓励各级财政积极统筹资金,每年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上加大投入。
(四)强化监督考核。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日常监督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城市可持续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作为相关领域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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