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刘健摄)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先生,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先生,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先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余部长作介绍。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刘健摄)
余蔚平: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包括:
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余蔚平:
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上述一揽子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陆续制发操作文件。同时,我们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好政策效能。
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余蔚平副部长。下面,请潘功胜行长作介绍。
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刘健摄)
潘功胜: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新年好。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新闻媒体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金融的支持工作。
一是保持金融体系充足的流动性。按照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如期开市,并平稳运行。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开市首日出现大幅调整之后,在过去的几个交易日,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仍然呈现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的特征。这些表明了中国金融市场韧性增强,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三是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开设支付、国库、外汇、现金、信贷、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和便利性。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金融系统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得到了金融市场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界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中国经济将继续展现极强的韧性,中国政府拥有充足的政策空间稳定经济增长。
下一步,金融系统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落实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政策措施,加强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维护金融市场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融资支持,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体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下面,请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作介绍。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刘健摄)
周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此次疫情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在这场战役中,金融系统责无旁贷,疫情越是吃紧,金融就越要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我们金融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领导,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高度重视,1月21日对武汉市农业银行某网点员工疑似感染有关情况立即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员工居家隔离观察,做好防控工作。1月23日,银保监会党委作出了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协会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金融服务。1月26日,银保监会向系统的各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随后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做好金融系统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为疫情的防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优化金融服务、主动减费让利、加快保险理赔、积极捐款捐物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行业、保险业保持了稳健的经营,其活力与竞争力、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稳定。
抗击疫情的战斗正在进行,曙光就在前头,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周亮副主席。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大家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焦非摄)
人民日报记者:
现在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湖北武汉一些疫情严重地区的防控物资供给还是非常紧张的,刚才余部长介绍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我想问一下,这些政策是否已经管用和见效?相关的税务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保障这些政策落地?谢谢。
余蔚平:
谢谢你的提问。“保供”问题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一是贴息,贴息政策主要是为了对防控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加大资金支持,支持恢复产能、扩大产能,全力保障物资的供给。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首次实施了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进行捆绑发力的政策,这个政策有四个特点:一是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因为前面我讲了,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会降至1.6%以下,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二是对支持的企业的范围有所扩大。三是办理程序简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四是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负责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金融机构严格审批,从快放贷,审计署强化监管,各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个方面,关于收储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比如N95口罩,比如防护服等等,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给重点生产产品的这些企业一个定心丸。
第三个方面,有关税费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资保障供应方面,一方面是对支持重点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的优惠,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这是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取消单位价值500万元的限制,对扩产能购置的生产设备,都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鼓励企业购置设备扩大产能。对相关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另外,为加快防控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税费方面还有一个政策是帮扶相关的行业,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对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民生行业影响比较大。此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比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快递、民航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这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税费方面的政策,还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缓解医疗救助物资资金的压力,一方面加大现有政策的力度,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同时取消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税费的政策。此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还将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对各方面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政策预案,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刘健摄)
王道树:
刚才人民日报记者提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落地落实的问题,我做一个补充介绍。
余部长刚才已经介绍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若干个公告,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力度比较大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一点,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税务总局党委以及王军局长和我们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坚决扛起落实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确保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强内功,狠抓税务干部自身培训。这个政策今天早上刚刚发布,我们已经做好预案安排,确保各级税务机关的干部职工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之下,我们采用适当的方式加强干部的相关政策学习掌握,特别是对两个方面的人员,一个是一线税务干部职工,再一个是12366税务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确保这些干部职工政策学得懂、答得准,都能够懂操作,会办理。
第二是正在做的工作是精细化规范操作。我们即将发布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同时,为了保证落实到位,对此前已经有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相应地进行调整和优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一线税务机关干部,也确保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过程中易操作、好操作。
第三是面向相关的纳税人,我们采用滴灌式的深入宣传,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相关部门确定了相应的纳税人,比如对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发改委、工信部确定了企业名单之后,税务部门点对点地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把政策送上门,帮助相关的纳税人及时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地享受。
第四是在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来创新纳税服务。采用一系列的举措,优化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开展网上办税缴费。如果纳税人有一些事项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我们优化分批错峰办理,确保纳税人能够放心安全地办理缴税缴费事项。
最后是对于税务系统内部,我们强化责任制,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严明铁的纪律,从而确保政策执行当中一点不打折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相关纳税人的政策红利和关怀温暖送到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使命担当。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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